深圳市奥斯恩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斯恩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仪器交易网认证,请放心拨打]
咨询
热线
18948352970
高级版会员 第9年 认    证:企业信息已通过认证
主营业务:建筑工地扬尘噪声视频监控系统,远程式扬尘监测设备,深圳扬尘设备厂家,网格化空气监测站,负氧离子在线监测系统,恶臭在线...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经理

电话:18948352970

手机:18948352970

邮件:1505508739@qq.com

联系时,请告知信息来自仪器交易网

新闻中心

2020年武汉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新扬尘监测设备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13浏览次数:1469返回列表

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fa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确定了2020年全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筛选条件,组织各区和有关部门报送了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经研究,决定将118家工地、28家混凝土搅拌站列入《2020年武汉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fang网站上公布。请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督促辖区内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单位,按照《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技术要求》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于2020年7月31日前与监控平台联网,并加强监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

二、对逾期未按照规定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扬尘自动监控设备的,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三、市空气质量办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区推进辖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联网的时序进度予以计分。

四、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报经辖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拆除扬尘自动监控设备。

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技术要求序号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系统组成固定式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组成包括:

1.1颗粒物监测子系统(光散射法)

1.1.1颗粒物实时监测仪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进行连续自动监测,能够提供颗粒物浓度实时分钟数据。

1.1.2仪器设备性能参数(1)颗粒物监测仪采用的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jia有关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排放监测或者环境空气质量中颗粒物监测技术方法要求。(2)仪器性能要求:测量范围:0-10mg/m3;zui 低检测限:0.001mg/m3;zui小分辨率:≤1μg/m3;采样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24小时;平行性:≤±20%;工作电源:太阳能电池或直流电12V或交流电AC220V±10%兼容;颗粒物监测仪应具备配套的校准系统。(3)数据采集控制单元具有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用于监测仪的控制、数据记录及传输等功能。(4)现场采样泵等设备运行时噪声值≤50dB(A)。(5)颗粒物监测仪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计量认证文件)。(6)结构牢固可靠,便于搬运和安装,设备具有动态加热除湿功能。

1.1.3监测仪数量要求(1)每个工地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原则上占地面积在10000㎡以上的工地增设1-2个监测点。(2)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其规模宜设置1至2个监测点。

1.1.4点位设置要求(1)工地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位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设置于工地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b)设置1个监测点位的,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点位的,宜选择在主要的施工车辆出入口,其中至少一个监测点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c)当与其他工地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d)监测点的位置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e)在监测点周围,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测系统采样口到附近zui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f)监测点应设置在相对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的地方。g)监测点附近应避免强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方便安装和检修通信线路。h)监测点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影响。(2)混凝土搅拌站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位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a)宜设置于混凝土搅拌站边界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主要生产活动的区域。b)设置1个监测点位的,应设置在车辆的主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点位的,宜选择在运输车辆出入口和距离料仓等主要扬尘源5米处。

1.1.5设备安装要求(1)可吸入颗粒物PM10采样口高度一般应设在距地面不低于3m,监测点位距离任何反射面原则上应大于3.5m。(2)在监测点周围,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测系统采样口到附近zui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3)监测点附近应避免强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方便安装和检修。

1.1.6设备安全要求(1)在线监测设备应有防雷和防电磁干扰的设施,防雷接地装置的选材和安装应符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 标准的相关要求。(2)在线监测设备应制作保护地线,用于机柜、仪器外壳等的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3)在线监测设备仪器电源引入线与机壳之间的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4)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完毕后,确保仪器各方均有0.8m以上的操作维护空间。(5)在线监测设备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6)施工现场应配备设备安全防护人员,以避免施工过程损坏监测仪器。

1.1.7数据采集与存储(1)数据采集与标识:按1分钟频率自动采集工地、道路颗粒物样品,并上传至数据处理系统和信息监控平台。对各时段的扬尘污染监测数据能设置异常值判断条件(异常值包括:不满足数据有效性规定的数据、监测仪器停机时产生的随机值、断电复位后在仪器预热时产生的随机值等),并在计算小时均值时,对异常值采用特殊符号进行标注。(2)数据存储:对所采集的监测数据,应能自动生成并储存为通用数据文件。系统所有数据(包括分钟数据、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等)存储时间不少于三年。

1.1.8数据采集频率(1)连续监测数据应能满足每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在每小时中采集到监测分析仪器正常输出一次值的75%以上时本小时的监测结果有效(注:≥45分钟),用本小时内所有正常输出一次值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小时平均值。(2)每日不少于20个有效小时平均值,日均值的统计时间段为北京时间当日0:00至23:59。(3)每月不少于24个有效日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月均值。(4)每年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年均值。

1.1.9数据有效性(1)对于低浓度未检出结果和在监测分析仪器零点漂移技术指标范围内的负值,取监测仪器zui低检出限的1/2数值,作为监测结果参加统计。(2)发现仪器零点漂移或跨度漂移超出漂移控制限,应从发现超出控制限的时刻算起,到仪器恢复到调节控制限以下这段时间内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数据进行标注,作为参考数据保留。(3)仪器校零和校跨期间的数据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但应对该数据进行标注,作为仪器检查的依据予以保留。(4)临时断电,则从断电时起,至恢复供电后仪器完成预热为止时段内的任何数据都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

1.2图像采集子系统

1.2.1视频监控仪(1)可以对工地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实时图像采集,可远程控制摄像机的移动及现场图像缩放。(2)视频云台可实现水平360度旋转,俯仰90度,对工地施工现场实现监控。(3)摄像机具备夜视功能,可实现高倍光学变焦。(4)与海康视频服务器兼容。

1.2.2 “超限”报警抓拍图片的功能

1.3数据传输子系统

1.3.1支持双向传输功能数据传输:支持前后台的双向数据传输,既可完成前端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存储,也能完成后端管理平台对实时监测仪的参数调控数据的传输,应满足多台实时监测仪的并发数据传输需求。(并发数不小于600台)

1.3.2硬件要求具备高性能工业级无线模块和高性能工业级通信处理器。

1.3.3数据传输有效率小时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5%。1.3.4设备在线自检具备完备的防掉线机制,以保障设备数据的有效采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