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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LNG加气站液位开关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23浏览次数:1775返回列表

导读:做好LNG加气站液位开关的安全治理工作,确保加气站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必须根据加气站的特点,结合石化行业关于消防治理的有关规定,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治理办法和各项操纵规程,并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执行,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防火、防爆和防泄漏制度
(1)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专人治理,把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治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位。在加气站经营过程中不能存有一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根据加气站实际,科学公道地制订适应加气站的各岗位工作制度和操纵规程。
(3)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气体燃料知识的学习,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二、LNG加气站液位开关强化明火治理制度,严防火种进进
俗话说“水火无情”,液化石油气(LPG)站和自然气(CNG)站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损失和危害比其他行业都大。一般物质火灾,蔓延和扩展的速度相对较慢,在发生的初期,范围较小,扑灭比较轻易。液化石油气和自然气火灾蔓延和扩展速度及快,其火焰速度达2000m/s。以上,且难以扑灭,特别是爆炸事故,一旦发生,将立即造成重大灾难。加强明火治理,严防火种的进进是加气站安全治理的一项要措施,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气站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等警戒标语和标牌。操纵和维修设备时,应采用防爆工具。
(2)进进站内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拖拉机、电瓶车、摩托车和畜力车等进进站内。
三、LNG加气站液位开关接卸气作业安全治理
(1)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目、质量化验和进气储罐位号,严禁腐蚀介质超标的气体卸进储罐。
(2)严格按操纵规程进行卸气作业。
(3)送汽车应按位置停车、熄火,并将车钥匙交操纵员暂时保管。
(4)接卸气时,须先接静电接地线,确认气、液相软管上截止阀(球阀)处于封闭状态,再连接卸气管。槽车卸液设备应由送气方操纵。
(5)卸气期间,操纵员必须监护现场,随时检查压力、温度和液位。LPG储气罐液量不得超过储气罐容积的85%。CNG储气罐的压力不得超过25MPa。
(6)操纵员应监视送气司机离开送气车辆,但不得阔别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
(7)卸气结束后,由操纵员拆卸输气管、静电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将车钥匙交司机,送汽车辆方可启动,离开现场。 四、加气作业安全治理
(1)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纵职员,但一人不能同时操纵两把加气枪作业。
(2)操纵职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有明显标识的位置,保持与加气机lm以上间隔。
(3)汽车停稳后,操纵员应监视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封闭车灯。
(4)加气前,操纵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5)潜液泵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的阀门全部打开后,方可启动。潜液泵旁通管路上的调节阀(或安全回流阀)不得封闭。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得交*或饶过其他设备。
(7)LPG储气瓶内部压力过高无法加气时,应连接气相回流管泄压,不得现场放空排气;CNG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8)加气过程中,应留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车辆的储气瓶的液位或压力是否正常。
(9)加气期间,操纵职员不得离开现场,严禁让非操纵职员代为操纵,严禁非操纵职员自己主动充装。
(10)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加气结束,封闭加气枪、车辆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目,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容许司机启动车辆。
(12)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储气罐液位低于20%时应停止潜液泵的运行并停止加气作业。
(13)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视部分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五、加气安全操纵规程
(1)加气员必须具备LPG(或CNG)知识及消防知识,并应持证上岗。
(2)加气车辆定位后,加气员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手刹是否刹住。
(3)对改装车辆,加气前,加气员应要求驾驶员打开车辆后盖,检查容器是否在使用期内以及贴有规定的标签。通过看、听、嗅等方法检验容器的液面计、阀门、配管是否有气体泄漏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对非改装车辆,应要求驾驶员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4)加气员经过检查将加气枪与车辆加气口连接,确认牢*。严禁加气管交*和缠绕在其他设备上。
(5)加气员在加气时要观察流量及容器的标尺,LPG加气量大不得超过汽车储罐容器容积的85%或规定的红线;CNG加气量不得超过20MPa。
(6)加气作业中,加气员严禁将加气枪交给顾客操纵,禁止一人操纵两把加气枪,不得擅自离开正在加气的车辆。 (7)加气员应监视驾驶员不能使用毛刷清洁车辆或打开发动机前盖维修车辆。
(8)加气过程中发生气体严重泄漏时,加气员应立即封闭车辆气瓶阀,同时按下现场紧急封闭按钮,把气体泄漏量控制在小范围内。
(9)加气结束后,卸下并正确放置好加气枪。
(10)加气必须分车进行,各车之间不得连码加气。在加气区域禁止使用等移动通讯设备。
(11)加气站如遇有严重电闪雷击天气、计量用具发生故障、加气站四周发生不能保障加气站安全和正常工作的事件,应暂停加气作业。
六、接卸气安全操纵规程
(1)专人负责监护整个卸液过程。
(2)引导槽车到位置后,由专人检查车辆的手刹、排气管防火罩等设备等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挂挡,并检查出具的气体质量保证书(LPG应符合SY7548—1998的质量要求)。
(3)检查储罐及槽车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在正常值内,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并根据液位显示测算进液数目。
(4)检查气、液相软管是否完好及其截止阀是否封闭,接地线接地是否良好。
(5)完玉成部检查及手续后,由槽车押运员接装气、液相软管,并告知猜测进液数。
(6)软管接装完毕后,打开卸液管上的气、液管接口上的截止阀,再启动电动按钮。
(7)槽车司机接到指令后方可启动卸液泵,严格控制卸液泵的压力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
(8)检查一次仪表读数,当读数大于即是80%时应立即停止卸液泵工作。
(9)停泵后,应先封闭槽车上的截止阀,然后由专人负责封闭气、液相软管上的截止阀,切断电源,并将卸液软管复位。
(10)卸液结束,应在检查一、二次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做好记录,并根据卸液前和卸液后的仪表读数计算实收量,确认与送液单相符方可签收。
(11)卸液过程中若发生泄漏,应立即按下紧急封闭按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2)加气站如遇有电闪雷击、卸液设备发生故障、加气站四周发生不能保障加气站安全和正常工作的事件时应暂停卸液。
七、应急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确保加气站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忽然事件,应制订应急措施。
1.停电应急措施
加气站一旦发生停电,应立即开启应急灯,检查各重点部位;封闭各类开关,以防忽然来电损坏电器设备,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分报告;查清停电原因,记录停电时间和来电时间。
2.漏气应急措施
(1)加气站内如发现管网漏气,应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封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连接的储罐阀门,把气源切断。
(2)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做好职员和外来车辆的疏散工作,并消除一切火源,并防止因抢险造成气瓶或其他金属物品的碰撞而产生火花。
(3)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对其冷却。
(4)假如泄漏量大,一时难以控制,应扩大警戒区域,迅速报警“119”。
(5)假如是卸车台处发生管线或阀门出现泄漏,应立即封闭槽车和卸液装置的气管和液相管,槽车立即停泵,分别用惰性气体吹扫和消防水冲淋,一时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警“119”。